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GB50325-2020(以下简称”新版”)已发布,将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,届时旧版GB50325-2010同时作废。
新版标准与旧版相比,都有哪些新变化和不同呢?
本号将陆续分期推出新旧版本变化的详细分解。
<第 1 期>
1 总则
所述旧版,即指现行版本,即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GB50325-2010(2013版)(以下简称“旧版”)。
变化 1标准的名称
由旧版的“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”改为新版“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”。
名称的变化,更多地表明,由原来的针对建筑工程室内污染控制的操作性规范,变化为要求性、规定性的标准。
变化 2控制室内环境的污染物
新版标准控制的污染物,由旧版的5种增加到7种。
旧版:氡、甲醛、氨、苯、TVOC;
新版:氡、甲醛、氨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TVOC。
变化 3 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民用建筑分类
新版 Ⅰ类,增加“居住功能公寓”“学生宿舍”划入;同时将旧版笼统的“医院”“老年建筑”更加细化明确为“医院病房”和“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”。
新版基于上述的细化明确,那么除了“医院病房”外医院的其他建筑,如门诊大厅、检验、治疗等医院建筑,则可划至Ⅱ类。
同样,除了“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”外的老年建筑及设施,如娱乐文化室、运动活动场所、饭堂、诊疗室等老年建筑,则也可划至Ⅱ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