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,防治生态环境污染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规范水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、工业废水和海水中 6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液相色谱-三重四极杆质谱法。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,附录 B 和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,并于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。
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、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。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、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。标准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。